0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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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航运公司船舶违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丨航运公司“代而不管”?代管船舶安全责任岂能悬空
为压实航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茂名海事局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航运公司船舶违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针对“违规代管”“代而不管”两类船舶违规管理突出问题,对辖区各航运公司深入开展现场排查,持续规范辖区航运市场秩序。
确定重点排查对象
在企业自查阶段,A航运公司连续两周上报自查各方面“无问题”,未按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航运公司船舶违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深入自查。同时,结合A航运公司管理船舶中非自有船舶占比100%、且近两年内因管理不善被海事部门约谈两次等情况,茂名海事局将A航运公司列为现场重点排查对象。在海事排查阶段,茂名海事局第一时间对A航运公司进行了现场排查。
深入开展现场排查
6月8日,茂名海事局派出检查组对照《航运公司船舶违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排查指南》,通过查阅台账、随机抽查船舶动态、访谈岸基管理人员等方式,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企业配备的专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未实际在岗履职,且长期脱岗。
2.公司对代管船舶的维护保养仅有年度计划,无任何执行记录,实际处于失管状态。
3.岸基值班记录显示,连续两周无任何船舶动态监控和预警响应记录。
4.公司未建立高风险作业台账,无法提供近半年任何一次高风险作业的审批或监控记录。
5.公司未审核船舶《航次计划》,抽查公司代管船舶5月份进出港报告记录情况,公司岸基部门均无对应航次风险评估材料。
6.公司未落实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制度,未见任何自查或整改记录。
7.公司未向所管理船舶送达最新版制度文件,船上仍在执行过期版本。
经海事排查发现A航运公司对船舶代管存在突出问题,安全管理制度严重未落实,根据《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规则》第三十八条,茂名海事局决定对其启动附加审核。
依法组织实施附加审核
6月8日至6月9日,茂名海事局派出审核组进驻A航运公司,重点核查岸基管理人员配置、代管船舶动态监控、高风险作业管控、体系文件传递等关键环节。经附加审核,共发现不符合情况10项,其中一般不符合6项,重大不符合4项。涉及的NSM规则章节7、4.1、3.2、11.2.1、10.2.1、6.5等。审核组认为:收集到的客观证据表明A航运公司SMS未能有效运行,建议茂名海事局对A航运公司中国籍油船船种国内DOC证书不予签注,并收回DOC证书。
依法收回、注销公司符合证明
茂名海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发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向A航运公司发放送达了《海事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依法收回、注销了A航运公司符合证明及所管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茂名海事局累计收回DOC1家、注销SMC1本,督促企业整改问题57项。A航运公司案例表明,对“代而不管”企业只要查实、就要动真格,让违规者付出代价、让观望者受到震慑。下一步,茂名海事局将继续深化“一指南六指引”转化应用,推动辖区航运公司从“被动迎检”向“主动合规”转变,全面压实航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筑牢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防线。
来源:广东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