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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推进长三角港航绿色发展 | 航运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双碳战略目标下的长三角港航业高质量发展,深化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污染防治能力,支撑区域航运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上海组合港管委办于3月30日至31日在安徽省芜湖市组织开展了长三角区域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协同推进工作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及相关绿色港口经验交流与研讨会。上海组合港管委办、长三角三省一市交通厅(委)、生态环境厅(局)、海事部门和各地港航管理机构相关同志和代表共62人参加有关会议与活动。

会议围绕《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落实情况、进一步深化长三角地区船舶和港口污染联防联控治理体系、促进航运绿色转型及低碳发展等重点,交流长三角区域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协作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及推动港航能源低碳转型群策群力。

通过充分交流,深入研讨,促进了思想统一,认识深化,责任明确,协同一致,达成积极成果。一是不断夯实基础,全面提升协作机制工作水平。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协同推进,按照信息互通、步调协同、标准统一、执法联动、监管合作、资源共享等工作要求继续巩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全面提升区域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与运营水平。二是加强立法联动会商,推进污染防治依法治理。沪苏正式立法实行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后,计划进一步强化长三角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依法治理。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动港航能源低碳转型。加强三省一市减污降碳步调统一,立足区域水运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新能源船舶应用和运输结构调整等方面有序推进,促进港航业能源结构优化。